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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六章:丁鹏现场做诗,震惊全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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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围在丁鹏四周的千金小姐中,有几个是在影视剧中露过脸的,是有戏份的。

  比如沉默内向的金敏之,她性格文静,一直呆呆的看着丁鹏,默默无言。

  不过,通过她的眼神,还是能够看出,她对于丁鹏才华横溢的崇拜和欣赏。

  在她看来,丁鹏是她所见过的所有大家少爷中,最有学识,最有内涵,并且表现的谦逊有礼,一点都不狂妄的绝佳男人。

  像这样既有本事,又有修养的男人,非常少见,至少金敏之是第一次见到,这么有魅力的一个男生。

  她原本就因为喜欢宅在家里,而鲜有交际,大多都是和一些富家小姐在公园内玩耍,认识的年轻的男人,非常少,仅仅只有她的那两个哥哥,和一个弟弟。

  然而,她的这两个哥哥,还有她的那个弟弟,浑身都是纨绔子弟的脾气,整日里混迹在烟花之地,吊儿郎当的,不干正事,这些她都是知道的,而丁鹏的表现,与她的这些哥哥弟弟,截然相反,这就难怪她会对丁鹏另眼相看,心里生出了一些好感。

  一想到能够与这么优秀的丁少爷,一起成立诗社,相互讨论诗歌,她便由衷的欣喜。

  她心里暗道:“有了诗社,以后便不会过的那么沉闷了……”

  金敏之一旁坐着的,是金家六小姐,金润之。

  金润之比金敏之,甚至八妹金梅丽,都要漂亮。

  她脸蛋生的非常漂亮,眉眼之间,有些像韩国的一个明星,孙艺珍。

  她穿着一身清爽的白色连衣裙,留着一头长发,整个人看起来,非常淑女。

  更可贵的是,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温柔而又灿烂的笑容,整个人非常大方,不像金敏之,有些认生,看着丁鹏时,她的眼神中,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欣赏。

  像丁鹏这么有才华的男人,很难有女生不欣赏的,读过不少诗书的金润之,自然也不例外。

  此时的她,还没有遇到她未来的真命天子,自然也就没有避嫌这一说了。

  除了金家这些娇艳的花朵之外,还有一个,便是本剧的女主之一,白秀珠。

  她原本只是觉得丁鹏很有才华,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多惊才绝艳的诗篇和小说,觉得对方很是神奇。

  而如今,当她亲耳听到对方在自己的面前侃侃而谈,口若悬河之后,她这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,对方的学识,真是渊博至极。

  “一个懂得很多东西,很有内涵,很有才华的有为青年!”

  这便是此时,丁鹏在白秀珠心中,所留下的印象。

  她对丁鹏的印象非常好,以至于令她有兴趣,继续关注和想要了解这个年轻少爷。

  既然是成立诗社,自然需要做诗了,丁鹏提出,让她们每人做一首诗,然后他当面点评,给她们一些意见。

  周围的女孩们几乎都看过丁鹏的小说以及诗篇,因此她们对着丁鹏起哄道:“老师,给我们开一个头,打一个样,做一首诗吧?然后我们再照着样本,做诗。”

  让他做一首诗?

  这不是小意思嘛。

  此时,丁鹏的脑子里,早就存储了大量的文学经典。

  就算没有这么文学经典,以他如今满级的【国文知识】,也能够现场即兴赋诗一首,只不过没有那些流传千古的名作出彩罢了。

  丁鹏并不怯场,他胸有成竹,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他的才华,他让姑娘们给他现场出题,他按照姑娘们的出题,现场赋诗一首。

  这可就是真真正正考验真功夫的时候,做不得半点虚假,姑娘们连连对着丁鹏拍手鼓掌,对他的勇气,表示欣赏。

  姑娘们一番讨论之后,异口同声的说道:“丁老师,就以我们面前的这些鲜花为题,做一首诗歌吧。”

  她们的四周,便是一片片的花圃,此时,众人仿佛置身在一片花的海洋之中一般,景色浪漫而又鲜美。

  这时,一个有些大胆的姑娘说道:“老师,我喜欢听一些浪漫的,缠绵悱恻的情诗,您能不能以鲜花为题,做一首情诗呢?”

  听着这姑娘的话语之后,四周的女孩们全都捂着小嘴,咯咯笑了起来。

  在这个年代,像这么直接,这么大大方方的把情情爱爱说出口,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女生之口,是非常罕见的。

  在场的女孩们,有许多都小脸通红,捂着小嘴偷偷乐着。

  她们对于爱情,懵懵懂懂,既害羞,又有些向往。

  看着这些娇羞的女孩们,那一张张的小脸,犹如开的鲜艳的花朵一般,娇艳欲滴,非常可爱。

  他甚至感觉到,四周弥漫着一股甜美的荷尔蒙气息,清香宜人,非常好闻。

  以鲜花为题的情歌?

  丁鹏略微一想,脑子里立即显出了一首优美的诗句,他微微一笑,道:“有了,我给大家念一遍,如果写的不好,还请各位小姐们见谅。”

  丁鹏言语间,非常客气礼貌,这并非是他虚伪,而是人与人之间,最基本的礼貌。

  女孩们听说丁鹏这么快便做出了一首诗歌,而且还是一首命题的情诗,全都流露出不可思议的模样。

  对比她们自己,她们想要写出一首诗歌,没有数个时辰,根本不可能想的出来。

  而现在,距离她们出题,提要求,不过才过去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。

  一分钟的时间,便能做出一首诗歌,这位丁少爷,真是才华横溢的有些太离谱了。

  姑娘们全都瞪大了自己漂亮的眼睛,一眨不眨的看着丁鹏,准备欣赏他仅仅用一分钟的时间,所做出来的诗篇。

  丁鹏清了清喉咙,随后朗声读道:

  “你是鲜花,你是亲爱的孩子,”

  “从你的吻中我认出了你,”

  “没有一朵鲜花的嘴唇如此温柔,”

  “没有一朵鲜花的泪水燃烧得如此炽热。”

  ……

  这是一首赞美心上人的情诗,把自己的心上人,比喻为鲜花,把鲜花的花瓣,比喻为心上人柔软而又温柔的嘴唇,把鲜花上的露珠,比喻为心上人所流下的滚烫而又炽热的泪水。

  四周的女孩们听了这首优美而又动人的情诗之后,全都双眼变得水汪汪的,有些动容。

  她们不由不约而同的抿了抿自己鲜红的嘴唇,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,不仅才华横溢,连撩拨女孩的本事,似乎也是一流的。

  那个最大胆的女生,甚至对着丁鹏抛了一个媚眼,娇声说道:“老师,没想到您是这样的人,真是好会哦!”

  四周的女孩们纷纷起哄,拖长了声音,道:“哦——”

  女孩们口中所说的‘好会’,自然指的是,丁鹏赞美女孩,俘获女孩芳心的本事。

  如此浪漫而又多情的诗句,丁鹏张口就来,这哪个女孩子能够顶得住。

  更何况,四周的这些女孩,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姐,都是读过书,热爱文艺的,否则,她们也不会与金梅丽,金润之和金敏之她们,玩到一块。

  正因为如此,丁鹏这出口成诗,而且句句柔情而又浪漫的语句,对她们有着极大的杀伤力,女孩们看向丁鹏的眼神,一个个都变得温柔多了,喜爱之情,溢于言表。

  随后,女孩们全都齐声鼓掌,对丁鹏的诗句赞不绝口。

  白秀珠也是第一次,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出口成章,三步成诗。

  这个年代,文人格外受欢迎,像丁鹏这样,拥有惊世才华的,更是犹如大熊猫一般,格外稀少,深受女孩们的青睐。

  丁鹏做完了,接下来便是女孩们各自做诗了。

  她们的水准,自然没办法与丁鹏相提并论,写一首完整的诗歌,对于她们而言,相当困难。

  丁鹏表现的非常耐心,一个个指导着她们,在他丰富的国文知识的衬托下,女孩们进步明显,很快便做出了令她们自己喜欢的诗句。

  时间缓缓流逝,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终于,吴佩芳的身影,出现在了花园中,她笑着对丁鹏说道:“丁少爷,凤举他回来了,正在书房等着您呢。”

  丁鹏道了一声谢谢,随后他告别了女孩们,跟着吴佩芳离开了。

  看着丁鹏离去的身影,女孩们有些依依不舍,虽然他们之间仅仅只是见了一面,但是丁鹏惊才绝艳的才华,还是给她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,心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,她们只觉得,眼前这个男人,简直太完美了。

  随着丁鹏的离开,她们也就失去了学习诗歌的热情,而是围着八妹金梅丽,打听着关于丁鹏的一切。

  比如她是怎么认识丁鹏的,为什么能够邀请他过来,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,能够邀请丁鹏过来,给她们讲解诗文。

  说实在的,金梅丽对于丁鹏的了解,也很有限,大多都是从她的那些哥哥们,以及她父亲,金铨的口中得来的。

  不过,就算是这些信息,一个个听起来,也足够令人惊叹了。

  当听说丁鹏竟然如此优秀,在短短数月时间里,干了这么多的大事,女孩们对于丁鹏的崇拜,越发浓郁了。

  白秀珠在一旁,听了女孩们的谈论,同样面露震撼,她也没有想到,丁鹏竟然这么优秀,除了拍电影,唱歌,写书写诗之外,竟然还是教育部的次长,还开办了众多的企业,建造大型工厂等等。

  金敏之情不自禁的感叹道:“这个男生,年纪轻轻的,怎么可以这么优秀!”

  金润之也在一旁附和道:“的确,这个男生,所作所为,早已经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了,就算是与历史中那些名人相比,他都是拔尖的存在!”

  看来,金润之对丁鹏的评价,也很高。

  丁鹏并不知道这些。

  他不知道,自己离开之后,女孩们口中谈论的话题,竟然全部都是关于他的。

  这些妹子们,对于丁鹏,越来越感兴趣,只想着能够更多的了解他,那架势,就像是如今王一博的女粉,疯狂考古王一博的历史一样。

  此时的丁鹏,已经来到了书房,而金凤举,则坐在了他的对面。

  或许是刚从衙门里下班回来,金凤举浑身穿着黑色西装,带着一副金丝眼镜,看上去像是一个斯文败类。

  当听说丁鹏想要购买一栋豪宅时,金凤举想了一会儿,突然一拍大腿,道:“真是巧了,最近我们部门里,刚好有一个人,想要出售自己的祖屋,这人曾经是八旗子弟,手头上有祖上传下来的一套祖屋,堪比王府,不过最近他似乎缺钱,因此想要售卖这栋祖屋,怎么样,丁鹏少爷要不要前去看看?”

  果然,办什么事情,就要找什么人。

  金凤举虽然在衙门里,干不了什么正经事,但是他的交际能力,可以一流的,就喜欢打听各家的事情,这件事情,问到他,算是问对人了。

  这不,马上便想到了一处空屋。

  丁鹏连忙道谢,并且从身上摸出一百块大洋,递给对方,作为报酬。

  丁鹏知道,这位大少爷最喜欢留恋烟花之地,最近似乎又泡上了一个妓女,正是需要大把花钱的时候。

  果然,金凤举看见丁鹏手上的这一百块大洋,眼睛一亮,只觉得这位丁少爷,正是够意思。

  他面子上故意推辞了一番,随后便十分爽利的手下了。

  手下了钱财之后,金凤举亲热的拍着丁鹏的肩膀,说道:“丁少爷,您放心,如果这处府邸看不上,我再给你打听打听其他的宅子,我金凤举拍着胸腹保证,一定帮你找到,你满意的府邸为止!”

  果然,找人办事,好处一定要给到位,这样对方办起事来,才能更积极一些。

  金凤举还说,他会帮丁鹏讲价钱,保证让丁鹏以最低的价格,买到府邸。

  随后,他拿起电话,打给了那个八旗子弟,一番交谈之后,金凤举笑着挂了电话,然后来到丁鹏身前,在丁鹏耳边小声说道:“谈妥了,对方正在春香楼,他邀请我们,去他那里详谈。”

  春香楼,这名字一听便知道,不是什么正经地方,八成便是青楼。

  青天白日的,这位八旗少爷,竟然还留恋在青楼之中,可见,他缺钱,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。

  难怪金凤举会这么高兴,又小声在他耳边说话。

 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留恋青楼之人,不过,他是背着他的老婆,金家大少奶奶,吴佩芳,偷偷去的青楼,自然说话要小心一些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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